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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哪个部门提供)

时间:2023-02-27 15:05:15 浏览:

股东会哪些决议需要公司法三分二表决事项才算通过

一、过半数的情况 1、《 公司法 》三分二表决事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6、 上市公司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 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公司法》三分二表决事项。股东大会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以此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 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个公司的成立中是需要很多法律进行完善,建立公司之前一定要对我国公司法进行了解,做一个依法行事的好公民。而且公司法也可以为一个公司的系统进行法律保护,减少日后一些没有必要的事情发生。《公司法》三分二表决事项的内容非常重要,是每个公司的灵魂,也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法宝。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哪些情况需三分之二通过

法律分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章程营业期限界满,通过决议修改章程维持公司。有限责任2/3以上表决权股东、股份有限2/3以上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东。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什么情况下上市公司对股东会的决议无效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那么就会无效。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及表决程序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如下几点: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综上所述,股东大会中的特别决议是在会议中决议事项很重大的情况,而且针对特别决议应当得到出席回忆股东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才可以的,但在公司法当中也特别规定了应当规定比例表决权股东的通过才行。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是怎样决议的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没有表决权上限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高决议通过须要的表决权数量,从而变相获得一票否决权。注意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特别规定。另外,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决议作出后有效期为多长时间?需要注意什么?

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是根据股东的意见进行修改的,必须要通过表决才能够确定。只要签订了这项协议,那就是长期有效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够违反。假如需要终止合同的话,必须要有一半以上的股东才可以进行确定。在大会上必须要通过表决,否则的话根本没有办法取得众人的同意。一般重大的决定都是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者重要的决议当中进行的,一旦发现有违反的内容,必定会让对方受到严惩。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所有的会议都必须要通过股东的同意。大家在公司不管想做怎样的事情,都必须要争取股东的同意。因为不进行协商的话,股东是有权利撤出投资的,可以选择做一些其他的事情。有限公司必须要充分尊重股东的意见,一定要按照公司的章程进行约定自己。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是有一定区别的,股东会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的。股东大会则是员工内部的会议,一般召开的时候,有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即可生效。有的人对这些不是特别了解,那可以选择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律师肯定会帮助我股东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能让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到。每一个人都要对这方面的知识了如指掌,才能够保证自己不受到影响。

总的来说一般上市公司都会经常召开股东大会,用来投票一些比较重大的决议。有的公司想去做一个项目会让各个小组拿出彼此的方案,在股东大会上各展风采。股东假如认为投资这个项目不会有失败的现象,那便可以认真去做。大家一致选出来的东西绝对不会错的,要知道每一个股东都很精明。谁都不希望拿着钱去打水漂,是万万不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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