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股东变更 / 正文

股东会决议需要盖章吗(股东会决议需要股东签字并盖章吗)

时间:2023-01-31 14:07:20 浏览:

股东会决议盖章需要签字吗?

盖章后也可以不签字,股东会决议仅要求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两者俱全。股东如是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有效。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

股东会决议需要股东盖章吗

《 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会决议仅要求按 公司章程 和公司法的规定,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2者俱全。股东如是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有效。 根据以上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 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 例如你们公司要变卖厂房,公司章程又规定:变卖公司财产,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通过,那么这个股东大会决议,就需要由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签字,否则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扩展资料: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主要可以依据以下理由: 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问题。 公司此次股东会会议是由董事长通知各股东的,而按照公司 法规 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有权召集董事会会议,但并无召集股东会会议的直接权利。因此,董事长个人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股东是否按照quot;通知quot;参会和表决,都不应该影响其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权利。 2、会议通知时间问题 如果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之间也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司盖章吗?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那么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司盖章吗?

1、 会议纪是否需要盖章,要看属于什么会议了。

2、 属于公司内部的例行会议,会议纪要无需盖章的;

3、 属于公司和客户就某些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开会,会议确有重要共识,这种会议纪要如果需要提供给对方作为备忘录,那是需要盖章的。

4、 会议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的13种公文之一,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按照规定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以上就是给各位带来的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公司盖章的全部内容了。

股东会决议盖章需要签字吗

盖章后也可以不签字,股东会决议仅要求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两者俱全。股东如是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有效。 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

股东决定法人股东盖章是盖公章吗

根据规定,对于公司中的一些事项,需要盖公章和股东的签章,但是二者只需要其中一个就可以了,不需要同时具备。对于公司比较重大的事物,一般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的,会议形成的一些文件就需要相关人员的签字或者是盖章。

法律分析

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合法证明,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猜你喜欢:
热门文章
随机文章列表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