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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未实缴股权转让怎么处理?
认缴未实缴股权转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1.等待实缴完成后再进行转让:如果认缴的股权尚未实缴,可以先等待实缴完成后再进行转让。这样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出现实缴不足的问题。
2.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认缴未实缴的问题,例如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实缴时间和金额等细节。
3.转让价格折扣:如果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数量较大,可以在转让价格上给予一定的折扣,以反映该股权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4.法律诉讼:如果认缴未实缴的股权转让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例如,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认缴未实缴的股权转让细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认缴未实缴股权转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双方应当在转让过程中充分沟通,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
认缴股东到期未缴是抽逃或是虚假出资?
特殊公司仍然可能构成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罪。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6条,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规定的,要按照其规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有实缴出资的规定,但公司并未实缴,公司仍然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方面的犯罪。
比如:《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因此,在相关刑事法律条款修改前,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司股东不交认缴出资怎么办?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出资额未缴足分红怎么算?
出资额未缴足,计算分红按股东出资部分比例取得分红权利,其未出资部分则不享有分红权利。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