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经营不注销股东怎么退出?
公司不经营,也不注销,股东想要退出,股东只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退出公司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载入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形成公司董事会决议,然后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经注册登记核准后,即可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变更后,股东即可以退出。
另一个方法,就是向注册登记机关举报公司不经营,要求注册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股东即可以退出。以上就是公司不经营不注销,股东退出的方法。
股东如何快速办理退出?
股东办理退出,首先内部要统一协商退出机制,所有股东同意,明确股权转让或公司回收,签订退出协议,办理退出手续即可!
如果公司营业执照有你信息的,需要去工商办理变更手续,当天即可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退出?不退出有什么责任?
一、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
(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并非按照出资比例来享受优先购买权,完全由股东之间意定完成股权转让。
(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考虑到公司的人合性,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这里需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购买股份;
另外当出现多名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该考虑的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公司回购的情形
(1)对特定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减资
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减资,这意味着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办理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12号)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部分股东减少其出资的,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们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四)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不退出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述三种特殊的情况。而对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股东撤资退股流程?
企业股东退股流程是:
1、出现法定的三种退股情形,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股东可以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3、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除股东协议怎么写?
股东解除协议是指的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的股东。股东退出之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便没有关系。股东解除协议需要写明股东持股的情况,例如认缴的出出资额,实际出资的金额,持股的比例,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况。需要写明在退出的过程之中需要交还公司的资料,需要公司退还的款项,需要与公司进行结算款项等事宜。此外股东退出后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建议双方在股东解除协议中明确办理的时间。最后股东解除协议由退出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签字确认,并由公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