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XX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会议时间:2008年6月18日会议地点:在XX县XX镇XX村(本公司会议室)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股东XX、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己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办公地址、公司章程修正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XX和召集和主持会议。
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同意原企业法人XX,变更为XX企业法人二、公司董事免职决定:同意免去XX董事长职务。
三、公司地址由XX搬到XX四、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XX年XX月XX日修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自本决议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股东会决议变更法人简单范本
(一)、重新调整经营管理机构人员。
1、免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同时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身份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2、免去公司经理XXX职务,选举XXX为公司经理职务。(XXX身份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3、公司其他人员职责不变。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XXXXXX全体股东签字:
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变更法定代表人决议书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范本——法定代表人变更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股东_____、股东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因上一届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会议决定免去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补选_____、_____为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是:_____、_____、_____。
2、鉴于_____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公司董事长将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产生。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会议决定委托 到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本次决议的股东签名: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资料: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法人变更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