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样在香港上市?
公司在香港上市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筹备阶段:公司决定在香港上市后,要进行全面的筹备工作,包括撰写招股书、进行财务审计、评估资产和业务状况、明确发行方案和股票价格等。
2.申请IPO:公司需要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交IPO申请文件,并在招股书中公开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和前景等信息。
3.审核与批准:香港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提交的招股书进行审核,如果核准,将代表公司获得了正式上市的资格。
4.发行股票:公司在获得IPO审批后,可以开始向公众发行股票,并根据设定的发行方案与投资者签订认购协议。
5.上市交易:公司在完成发行股票后,可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上正式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在该平台上买卖公司的股票。
总的来说,公司在香港上市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需要充分考虑成本与风险,同时也需要遵守香港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的各种规定和要求。
港交所股权结构?
港交所,也就是香港交易所,是全球一大主要交易所集团。目前,大陆不少上市公司在港交所上市,港交所是一家上市公司,在自己的港交所场内上市,香港特区政府持股6.12%,为最大股东。在十大股东中,其他的主要是外国大型机构投资者,比如贝莱德、领航集团等,持股比例分別为4%及3%。
港股上市条件是什么?
港股主板上市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4、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5、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6、至少有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港股上市流程:
1、委聘保荐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股票过户处等)落实初步销售计划。
2、准备上市,保荐人起草售股章程,律师起草证监会申请,预备其他有关文件。
3、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预备推广资料,邀请包销商,确定发行价。
4、中国证监会批复,交易所批准上市申请,副包销安排,需求分析,进行路演以及公开招股。招股后安排数量、定价及上市后销售,股票定价。
购买港股上市企业股票流程:
可以通过互联网券商开户购买,比如BIYAPAY,持牌经营,交易安全,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这个互联网平台比较适合大部分投资者,免费开户,美港股交易返佣,也没有额度限制。没有海外银行账户,身份认证就可以投资美港股啦。
1)下载注册BIYAPAY账户,苹果需用香港账号或海外ID搜索“BIYAglobal”下载,邮箱注册就行;
2)注册成功以后,登录软件进行身份认证;
3)等待审核通过,就成功开户;
4)点击美港股功能,存入资金,选择充值,将资金充值到个人注册的资金账户即可,支持法币以及数字货币至美港股账户;
5)进入美港股交易列表,搜索名称或代码就可以买入。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和要求材料
H–25向联交所上市科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H-25作上市排期申请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20文件提交(第一部份)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15文件提交(第二部份)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10文件提交(第三部份)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文件提交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只适用于H股)
H–4正式上市申请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上市委员会聆讯批准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及上市通告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香港主板的上市要求有哪些?
瑞丰德永表示主板上市要求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盈利的要求。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市值:香港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可降低为10%)。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