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增资时怎么写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纠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不存在增资这一说。
你想问的是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增资是吧。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就一个股东不存在股东会,这个决议应该叫股东决定。增资的你可以这么写。这个没统一模版最好是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北京XXX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决定
2015年7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XXX召开了北京XXX有限公司第一_届第 一 次股东会,会议应到1人,实到1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定如下:
变更注册资本: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到100万元,由股东XX增加货币XX万元。
变更后的投资情况: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股东XX出资货币100万元。
变更章程:同意修改后的章程(章程修正案)。
股东签字或盖章:
XX签字:
至于章程修正案这个最好重新做一份章程,在你们之前的章程基础上修改下。
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怎么写?谢谢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不能召开股东会,需要提交的是股东决定。参考模板为:股东XXX单独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委派XXX担任本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任期 年;委派XXX担任公司监事,任期 年。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
股东: (自然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与章程一致)
经理任职文件
经X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聘任 担任xx有限公司经理。
签字:(执行董事签字)
201X年 月 日(日期为打印,与章程、股东决定一致)
个人独资注销股东会决议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流程如下:1、具体通知公司全体股东在何时、何地召开股东会。2、详细记录出席和未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人数,以及所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4、决议事项主要是同意公司注销以及成立清算组和登报,同时还要公布清算组成员以及组长。(1)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2)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书怎么写?
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书范本:
[ ]有限公司2009年第[ ]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9年 月 日
地点:[ ]
参会股东:
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决定注销本公司,并自即日起由***、***组成清算组,同时指定***为清算组负责人,待清算后报股东会确认。
全体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本公司盖章:
2009年 月 日
拓展资料:
股东会决议书格式参考(附范本)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涵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参考资料:
股东会决议-百度百科
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不能召开股东会,需要提交的是股东决定。参考模板为:股东XXX单独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委派XXX担任本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任期年;委派XXX担任公司监事,任期年。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