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
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第五十六条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如何办理股权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人股权转让流程
股权转让流程是:
1.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其他股东通知程序;
3.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公司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怎样进行股权变更和法人变更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3、股东决定、章程
4、变更申请表
5、指定委托书
6、公章
7、涉及到股权变更还需股权转让协议。
自然人独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设计的资料比较繁琐,建议找代理帮办,花个几百解决问题,比较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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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且股东因为持有股份而对公司享有一系列权利,对于自己的股权,是可以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以下看看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1
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变更手续是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并且涉及到转股的问题,对于股东的资质要求也是较为严格的,并且知道股权变更的手续是相当重要的。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相关知识:股权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
公司股权变更,不同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可能会有些差异,大致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可到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领取样本,可做参照。
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2
一、股权变更手续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申报的具体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新、老股东会决议(各一)(老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涉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等);
1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IC卡。
股权变更是需要,股权转让人与股权被转让人双方一起,在工商局签订转让协议,并携带必要的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样才是股权变更手续流程的主要过程。
股权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3
一、公证处公证:
1、股权转让协议书一式五份;(切记不要事先签名)
2、股东会决议(准备三份:一份工商变更,一份备用);(新旧股东签名,可事先签)
3、公司原章程;(原股东签名)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当事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公章;
7、公司在市监局网站上的资料打印一份;
8、股权转让见证申请书;(交易所领取)
注:当事股东必须到场当面签名并按手印(协议书);
让股东在空白A4纸上签名(工商变更用);
鉴证费(公证费)按转让股份多少而定
二、股权变更所需资料:(注:股份公司不登记股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