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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股东不同意(三个股东同意一个不同意)

时间:2023-01-09 10:05:56 浏览:

我们是3人有限限责任公司各占百分之三十股份 公司想搬迁 两个股东同意 可是其中一个不同意 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搬迁属涉及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应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你们两个股东同意,代表了三分之二的股权,应当形成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通过搬迁决议,实施搬迁计划。对于不同意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他说明,公司可以依法搬迁,请他理解并配合。

股东一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办

两人股东公司,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另一股东,对方既不同意转让股权又不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这要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合伙人要退股另一个股东不同意应怎样办理

股东不能撤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另一股东不接受,可向其他人转让。 退股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五节第40条等的相关规定,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关系,必须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其他二个股东必须承担。 1、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5、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6、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合伙人要退股的,应确定相关转让的股份数量和转让金额。双方同意后,才可以办理这类股权的转让。新股东进入公司后,不得危害公司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运作这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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