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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修订方案的简单介绍

时间:2023-03-06 19:09:07 浏览:

新公司成立,首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如何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会议:

1、材料封面;

2、会议通知,注意提前时间;

3、通知回执;

4、会议议程;

5、签到册;

6、主持词;

7、会议议案;

8、会议表决票;

9、审议结果统计表;

10、会议记录;

11、会议决议。

股东会、董事会需要的材料:

1、股东会会议通知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工作报告

4、财务预决算工作报告

5、利润分配方案

6、一些议事规则修改方案

7、临时提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什么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上市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有任何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五至十九人)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9人)的三分之二(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及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提出召开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 ; (二) 发行公司债券 ;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 监事会成员 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如下:1、一般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表决权

现在的关键前提是,必须全部股东一致同意才可修改公司章程(因为你们原章程就是这样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最高准则,在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首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

虽然《公司法》规定三分二以上股东表决的可以修改章程,但贵司在《公司章程》中对修改公司章程的条件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该规定合法有效,所以贵司如果需要修改章程的必须全部股东做出同意修改章程的决议,否则所修改的章程是无效的。

接下来的一些建议:

一、公司章程修改的重点

1 、规定明确、详尽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的召集、表决、决议的制定、通过等系列问题有章可循。同时,将股东、股东(大)会的权利义务制定得详尽、可操作。

2 、规范董事会运作

( 1 )要明确董事会的权力范围,尤其要使董事会和股东会之间权力配置明晰化。

( 2 )规范董事任免规则、建立规范的董事资格,候选人推荐、评审、股东大会选举、罢免等规则,同时明确:董事只能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

( 3 )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出席有效人数、议题的准备、表决方式、效力、代理、股票细则、记录、信息披露等内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 4 )强调董事勤勉义务,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还要强调其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董事越权、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

3 、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不但要明确监事会、监事的权力、义务,还必须完善监事会构成及议事规则;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监事会、行使权力的途径及保障。

二、修改章程的法律程序

1 、新制定的章程,根据新《公司法》第 25 条规定,股东应履行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这一必须的程序,然后由公司将章程报工商登记机关存档。

2 、修改公司章程,应遵循的程序为:①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③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在这里应该是贵司所有股东同意)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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