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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诉讼费(股东知情权诉讼的被告)

时间:2023-02-24 15:19:50 浏览:

董事长私自吸纳新股东入股3000万资金全都打到他自己账户上怎么办,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

结论: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仅仅一句话的描述,对该问题无法定性,建议先发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和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

提问者应当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不然怎么会这么关心这问题?但提问者并未明示自己的身份,我先理解其就是这家公司的小股东。

提问者仅仅用了一句话来概括,不可能对该问题进行定性,需要更多的材料来加以分析。如果提问者有以下材料,可以进一步提问,如果涉及机密问题,可通过百度的私信功能直接发给我。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问题。

提问者使用了“董事长私自吸纳新股东入股”这个词,这属于公司增加资本,增加资本是需要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讨论最后形成增资决议。

而是否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增资决议,或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存在被撤销和被确认无效是关键因素。

2、3000万资金是否进入了公司账户问题。

提问者使用了“3000万资金全都打到他自己账户上”,该资金是直接到他个人账户上,还是先打入公司账户再转入其个人账户上也是定性的关键因素。

3、资金的最终去向问题。

3000万资金是全部被用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还是部分用于生产和经营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是全都未用于生产和经营,再或者是用于违法或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关键因素。

4、定性问题。

职务侵占

提问者使用了“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这一词语。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股东会决议且不存在被撤销和被确认无效的情形,资金进入了公司账户,然后转入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其个人消费(例如购买房产、车辆、子女上学等等)达到一定数额,基本上可以定性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没有股东会增资决议,资金未用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被用于违法活动,基本上可以定性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集资诈骗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没有股东会增资决议,采用了诈骗(以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的方法,资金也没有用于生产和经营,基本上可以定性为涉嫌集资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违反忠实义务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股东会决议,资金进入了公司的账户,只是后来转入个人账户存储。基本山可以定性为违反对公司忠实的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现实情况很复杂,这里不做一一描述。

5、从听说、猜测或感觉阶段到有确凿的证据阶段。

现实中,很多股东,尤其是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除了知道自己向一家公司投资了,其余的什么都不知道,以多年来小股东权益保护经验来看,提问者属于这种情形的可能性大。

小股东对公司情况的了解停留在听说、猜测或感觉阶段,法律专业人士根本没办法直接维护小股东的权利,所以必须帮助小股东从听说、猜测或感觉阶段到有确凿证据阶段,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利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风险。

先从股东知情权纠纷开始

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均赋予了这两类型公司股东在一定范围类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称之为股东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第33条行使股东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第97条行使股东知情权。

如果股东的知情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获得救济,民事案由规定中,有一个专门的案由就叫股东知情权纠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律有规定,公司的资金不能存储于个人账户,责任人属于违反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懈怠的情况下,股东有权在履行前置程序后行驶代位诉讼的权利,民事诉讼案由中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中,有专门的案由叫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5、到有确凿的证据阶段的关键是打证据而不是胜诉。

因为小股东什么都不知道,还要胜诉,证据是关键,专业法律人士必须设计多个案件,在诉讼中帮助小股东取得证据。

例如,本案中,如果有股东会决议,但疑问是在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被撤销和确认无效的情形,但是小股东手上也没有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就有可能获得,因为法律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的权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发起撤销股东决议纠纷,也可能获得股东会决议。

记住一点,拿到证据是关键,拿到了就可以撤诉,因为不需要胜诉,所以通常我立的案子诉讼费都是50元80元不等。

很多小股东一开始听不懂,什么?打官司不是为了胜诉,那还打什么官司,还是那句话,法律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败诉。因为小股东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法律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诉讼借助法院的力量合法取得证据。

在一个小股东权益保护案件中,我先后立了86个案件,包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申请公司清算、清算责任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和发起人责任纠纷。

这些案件在同一个法院被分到不同的法官手上,我应用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明事实,向法院提出证据调查和保全申请,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合同资料和纳税记录等证据资料。

这里提示一下,这种证据都是有效证据,而不是一般的复印件。以我多年来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经验来看,取得证据这是唯一的办法。

取得有效的,可以直接成为证据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和业务合同等资料,必须有一个案件,该案件必须是不借助你想获得的证据,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就有可能,我就是这么做到的。

难度特别高,我跑了100多次法院,所以一般的小标的案件,不建议这么操作,成本太高。

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我只能做一个概括性的总结。具体提问者如何做到,需要详细了解公司的情况,再做方案。

公司法院起诉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有些问题可以经过协商来进行解决,但是有些问题仅仅通过协商是解决不了的,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办法去进行友好的协商,这个时候就必须要进行通过起诉的方式才能很好的处理相关的问题了,那么公司法院起诉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公司要起诉怎么办理

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都将可能引起公司诉讼,完整的公司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可以分为公司诉讼前的准备、案件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以及案件审理的效力问题进行把握。

(二)流程

一、诉前准备

1、诉状和证据:一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材料,搜集材料时要分析这些材料在法律上对自己是否有利。如果无法辨别的,可以请律师代理选择。有了证据之后,需要拟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请专业律师代书。

2、诉讼费:法院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争议标的额来计算的,争议的标的越大,诉讼费越高。

3、请律师。

二、案件在法院的流程

准备好诉前准备后,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1、起诉:起诉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的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会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进入下一步了。

2、举证: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会发《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定举证期限。所有的证据材料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给法院。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不会在接受。证据都提交了,则可以开庭。

3、开庭:法院会发《开庭传票》,传票上会写明是哪一天、什么时间开庭、在哪个法庭。

开庭的时候具体程序:在宣读开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后,当事人开始参与的程序是:

(1)原告先陈述事实和理由。

(2)被告就原告的陈述发表答辩意见。

(3)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4)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5)原告向被告发问。

(6)被告向原告发问。

(7)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8)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9)原告最后陈述。

(10)被告最后陈述。

(11)法庭调解。

基本上开完庭,接下来是等法院的判决书。

4、判决:法院的判决基本上是三种形式:

(1)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

(3)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后,民诉十五天、刑诉十天时间决定是不是上诉到上级法院。

5、执行:如果法院判决胜诉了,对方又不愿主动履行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上义务,那么案件就此结束了。

以上就是一场官司的基本流程,案件就是按照上述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展开。

首先还是需要把相关的证据准备好,当然最最重要的东西还是要有起诉的事由,其次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一定要选好管辖法院,因为如果法院选错的话,那么就可以能会导致事情处理的时间延长。

延伸阅读:

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民事起诉状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股东的知情权被侵害了,哪些人可以为原告进行起诉?

股东怎样才能提起侵犯知情权的诉讼

股东应该按照以下程序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1、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的,股东应当按期缴纳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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