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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为什么挂名(股东挂名的利弊)

时间:2023-12-21 20:39:41 浏览:

大家好,关于股东为什么挂名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股东挂名的利弊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做挂名股东有什么利弊

1、挂名股东享受着一部分的利益,肯定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不可能只占有好处而不享有责任。

2、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3、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多,有可能是为了凑足股东人数、达到法定要求而让你做挂名的虚假股东,但不用你出资;如果老板用家人名字做股东,可能会亲属要求分财产之嫌,是否愿意做这挂名股东,你自己掂量办吧。

股东为什么挂名(股东挂名的利弊)

什么是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是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挂名股东主要表现为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和约定挂名的股东。

挂名公司股东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 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法律主观:挂名股东只满足了股东资格所需要的形式要件,并不满足出资的实质要件。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

如果实际出资者挂名他人的动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通过办理更正登记手续,恢复其股东的本来面貌。

挂名股东是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

在认定挂名股东的情形下,实际出资人拥有真正的股东资格,有权处分相应的股权。但是,挂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后,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那么股东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取消其股东资格。

法律对挂名股东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主观: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实际出资人未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挂名股东在公司债权人的请求下,要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法律主观:公司以其资产独立承担责任,挂名股东无需承担责任。作为显名股东,即所说挂名股东,如公司未实际出资,或仅仅认缴出资,将存在在股权对应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等风险,应当予以关注。

挂名股东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股东,只是持有一部分的公司股份而已,要是公司有刑事责任问题需要承担的话,其实跟挂名股东并没有太大的联系。股东个人触犯刑法,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处罚。

法律主观:挂名股东是指 有限责任公司 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挂名者和被挂名者都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对挂名行为的法律后果,挂名者和被挂名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股东为什么挂名和股东挂名的利弊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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