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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股东协议(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

时间:2023-05-26 14:0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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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私下签署的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
  3. 以个人名义开公司,可以代持股吗?
  4. 创业一开始能将公司注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吗?
  5. 一致行动人协议如何写入章程?

私下签署的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从民事角度,只要该协议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为有效;但涉及公司股份,就必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开公司股东协议(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

2、公司法规定:股份转让人必须书面向股东会提出申请,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超过1/2以上股东同意即可转让。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在30日内购买股份,视为自动同意。

3、股东会通过转让的决议后,股份转让协议书才能生效,然后受让人凭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才能收到法律保护。

4、如果未取得股东会决议,那么这份协议对公司无约束,受让人只能向转让人追索损失。

5、如果取得股东会决议未办理工商备案,你享有股东权利,但不能对抗第三方,比如你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无法律效力,而转让人以股东名义从事的行为从法律上继续有效,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先赔偿再向转让人追索。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

你手中有一个非常棒的产品或者想法,于是拉了两个同事一起创业,你占98%的股权,他们两人每人1%。你和他们说,这家公司未来必将伟大,哪怕只有1%股权,也都是巨额的财富。

可是没过多久,你的同事愤愤辞职,大骂你“画大饼”“不公平”,而你也很气愤,觉得他们没有远见。

新创公司股权怎么分,是每一个创业者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股权设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关系到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股权结构不优,公司很难走得好、走得远。

股权应该怎么分呢?下面详细和大家说说。

01股权分配的主要方法第一,传统股权分配方式之一:法定分配法

法定分配法指的是,大家按照公司法来分配股权,即按照大家出资的比例分配股权。首先评估一下创业所需要的资金,然后盘点一下各位股东能够出多少钱,以此定下股权比例。

这个分配方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对人才的定价是零,只考虑大家的出资,没有考虑大家对于创业项目的参与程度和贡献比例。

如此分配方式下,公司具体经营者和公司出资人之间容易出现矛盾,上述案例中,阿创、阿强、阿发是经营者出资100万,持股比例只有33%,阿投是出资人,持股67%,经营者会失去做大公司业绩的动力,而出资人的利益也无法实现。

第二,传统股权分配方式之二:银股身股分配法

银股身股分配法指的是,两种分配制度的结合,既考虑法定分配,股东基于出资分配股份(银股),也考虑人力贡献,预留部分股权作为人力贡献的股权激励(身股)。

这种分配制度比第一种先进很多,区分了人力出资股东和货币出资股东;后者占大头,前者占小头,兼顾了资金和人力。

但是,银股身股分配法同样存在问题,例如,银权不分离,基本上出资大股东拥有企业管理权,具体经营者反而失去控制权;经营者发展公司的动力不足,很难吸引投资公司,融资难度大,投资人的回报率通常不高。

第三,现阶段常见的股份分配方式:不控股情况下,控制公司

股权设计本质上是一家公司组织的三个规则,人的规则、钱的规则和权的规则,而随着经济大势和公司经营的发展,人、钱和权这三样东西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股权分配也是不断变化的。

前面说到,股权分配既要考虑出资人的回报,也要考虑公司创始人、经营者的创业动力。

因此,目前的实操中,公司创始人开始思考,如何在不控股的情况下,利用股权设计控制公司,即出资人掌握更多股权,但是创始人控制公司经营。

①投票权委托:以京东为例,京东上市之前历经多轮融资,上市时,刘强东的股份只有20%左右,但是刘强东的投票权超过50%,后期融资而来的投资方,都把投票权委托给刘强东行使。

②有限合伙模式:以蚂蚁金服为例,公司的经营团队目前持股约80%,投资方持股20%,经营团队的持股主体是两家有限合伙企业,而这两家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是马云,也就是说,通过有限合伙结构,马云把内部经营团队所持股权对应的投票权,集合到了自己手中。

③AB股计划:这是目前很多公司都采用的股权设计手段,即把公司股票拆分为两类,一类为A股,主要由外部投资人持有,1股对应1个投票权;一类为B股,主要由经营团队持有,1股有多个投票权,通过这样的持股方式,经营团队可以用很少的股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举个例子,陌陌的创始人唐岩1股有10个投票权,京东刘强东1股有20个投票权,Twitter创始人1股有70个投票权,当然AB股计划也有适用范围,有些市场暂时不接受AB股的股权设计。

02股权分配的主要原则

整体来说,股权分配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家公司、合伙创业的人不同,股权分配的方式就会不同。但是,股权分配有基础原则,我们在设置股权时,应该重点考虑。

第一,大而不独。公司要有实际的控制人,与此同时,其他股东要有制衡的能力。创业公司面临非常多的不确定性,企业一定要有一名领袖,否则公司寸步难行。因此,股权设计一定要避免五五分,或者等分,这样的股权结构看起来不伤和气,其实很难走远。

当然,领袖的话语权也要有制衡,光凭一个人决策,容易出现思维误区,合伙人之间必须并肩作战,才能提升创业成功率。

第二,先挣再给。就是对于合伙人股权行权做出限制,在分配股份时,合伙人并非一次性得到股份,而是要通过几年的合作,慢慢挣回股份。

例如,合伙时许诺A股东10%股份,但是,他只有在公司合格服务满1年,才能“行权”1/4,也就是2.5%的股份;满2年,5%;满4年,才能“挣”到全部10%的股权。

这就是“先挣后给”,在股权分配设置的时候,就让贡献值与股权对应,让创业公司在动态中健康发展。

你还有什么股权分配的好方法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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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开公司,可以代持股吗?

可以,自然人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公司,无论是个人独资,还是多人合资,业否让人代持股权,是出资人的权利,法律并无禁止,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登订股权代持协议,就可以找人代持股份,双方按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办理,如代持股权引使的权限等等。

创业一开始能将公司注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吗?

如何成立股份公司,首先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因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发起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之间以书面相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内容:发起人的姓名以及住所;公司拟发行的股份类别,每股的面值、发行价;每个发起人的认购数额、出资类别;发起人缴纳股款、交付现物、转让财产权利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发起费用的预算、开支、和每一个发起人的发起费用的负担等。

(2)发起人订立书面协议以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认购股份。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方式主要有以现金缴纳或者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来抵充股款。

以现金之外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出资的需要由有关的中介结构进行评估,并且要依法办理有关的财产权利的转移手续。

(3)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以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所必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首期发行股份数的35%。

(2)制定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向非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股份的书面说明,该说明书在发出以前应当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

(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申请时,还必须同时报送公司法规定的一些文件,比如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等。

(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公告招股说明书是应该根据所要募集的范围在相应的报刊杂志上予以公告。

同时,发起人必须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公司法所要求的内容,由认股人填写有关事项,比如认购的股数、金额、认股人的住所等。

(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发起人要募集股份,必须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而且必须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由银行代为收取和保存认股人缴纳的股款。

(6)取得验资证明。发起人在股款募足以后,必须请中立的机构或专家出具证明全部股份已经如数缴纳的文件,这一文件是申请公司注册的必备文件。

(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的工作主要是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审议发起人的募股情况,并作出设立公司与否的决定。

(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该在创立大会结束后的法定日期内向公司的登记机关报送公司法要求的相关文件,申请设立公司。

一致行动人协议如何写入章程?

《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根据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其他一致行动人在对公司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应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委托王冠一行使;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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