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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法条152,公司起诉股东的规定?

时间:2023-05-17 15:30: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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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为隐名持股的股东,我可以要求法院确认我的股东身份吗?
  2. 公司亏损股东能起诉法人吗?
  3. 代持股份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4. 公司起诉股东的规定?
  5. 股东虚报费用可以入罪吗?

作为隐名持股的股东,我可以要求法院确认我的股东身份吗?

隐名持股的合法性现已得到法律的确认,隐名股东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确认自己的股东身份,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隐名股东具备可以当股东的资格,如没有经过外经委审批的外资主体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存在合法的代持股协议;

3.隐名股东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

4.公司其它股东半数以上接受隐名股东“转正”。

这类诉讼在实践中称为“股东资格确认诉讼“,诉讼原告为隐名股东,被告未公司。

公司亏损股东能起诉法人吗?

公司亏损股东一般是不能起诉法人的。但有的情况除外,比如法人侵占公司财产造成的亏损,法人违法经营造成的亏损等等不合常理和违法法律法规等情况造成的公司亏损,这种情况股东是可以起诉法人的。但法人正常经营或是没有侵占公司财产或是违法乱纪导致的公司亏损你是没办法其实法人的

代持股份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先说答案:代持股份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有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时,更容易确认股权归属,同时,股权如果最终要更换落实到实际投资人名下时,实践中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

股权代持是实际投资的股东因某种原因,不方便登记到工商,而由其他人代为持有、登记到工商的行为。

工商登记的意图,就是要公示公司的实际投资情况,因此,代持股权的做法和公司法的立法本意是违背。但公司法毕竟是私法领域,因而,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法律也不禁止。

股东代表诉讼法条152,公司起诉股东的规定?

因而,股权代持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依据工商登记的情况做出判断、做出某种行动,只要不是恶意的,都认定为有效。比如某第三人不知道代持情况,从名义股东手中购买了代持的股权,这个买卖是有效的。

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股权代持是无效的。例如,上市公司规则要求不允许股权代持,上市公司的股权代持司法判例是认定无效。

除了避免无效的情况,股权代持因为实际股东隐藏在最后,又因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要特别注意对权利的保护。

这就回到了题主的问题,要不要经过其他股东统一?

谭律师的建议是,除非出于某种原因不想让其他股东知道,否则,争取他们的同意。愿意有三点:1,有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等于获得其他股东作证。2,方便了解、参与公司事宜。司法实践中,有参与公司事宜的证据,会是重要的股权代持认定的依据,所以,有条件一定要积极参与公司事宜。3、排除善意第三人,因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当其他股东知道存在股权代持,其肯定会向实际股东确认,也应当会告知购买股权的第三人,第三人在知道股权代持情况下,就不能认为是善意第三人,因而没有实际股东的同意,该转让很大可能会认定为无效。

为了防止出现股权被私下里转让,还可以通过将股权质押在实际股东名下,来进一步避免。

谭律师还建议,股权代持要签署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进一步降低风险。

公司起诉股东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起诉股东,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股东侵害了公司利益;公司已经采取必要措施无法解决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具有起诉权。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司是具有起诉股东的权利的。同时,公司起诉股东的具体情况也需要看具体案件,比如股东是否履行了其股东职责,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等。所以,对于公司起诉股东这个问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另外,起诉股东的过程也是需要法律程序的,公司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股东虚报费用可以入罪吗?

股东虚报费用是可以入罪的。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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