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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股东权力是什么(什么叫滥用股东权利)

时间:2023-12-23 17:27: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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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要承担的责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主观:(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 滥用股东权利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承担赔偿责任 。

滥用股东权力是什么(什么叫滥用股东权利)

滥用股东权利八种情形

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

股东权利滥用的内容包括:(1)滥用的方式——滥用股东权利、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滥用股东有限责任。(2)滥用的损害对象——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3)滥用的后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给股东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公司空壳化;公司资产不足;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规制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就是建立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有什么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 滥用股东权利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承认。超过其出资额的债务,股东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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