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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股东(集体所有制股东问题)

时间:2023-01-20 09:39:51 浏览:

集体所有制企业有没有股东

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股东,所有的公司都会有股东。集体所有制企业归集体所有,每个职工都可以是或者不是股东。法律规定了,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吸收投资入股。

【法律依据】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六条,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吸收投资入股。

企业类型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什么意思,如果该企业有债务问题和法人个人财产有关系吗,谢谢给与回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资本合作则采取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

有关系,一般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恶意转移公司财畅法扳盒殖谷帮贪爆楷产等情形的,应在相应的限额内承担责任。

拓展资料: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应在总股本中占大多数(职工个人股是职工以自己合法财产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职工以共有的财产折股或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按其出资额承担债务责任。与法人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

企业四种基本类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金)而建立的企业,通常称为“股份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区别。

1、形式不同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2、劳动人员不同

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扩展资料:

股份合作制的特点表现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一,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中国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下特点: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企业法人的必备条件,依法定程序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但是企业职工入股实行自愿,应鼓励和采取优惠办法吸引职工投资入股,不得强行要求职工入股。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股东大会既是企业的股东大会,又是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股份民主和劳动民主的适当结合,是企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最有效的形式。

四、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出资者,这种企业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了股份制的做法,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

五、股份合作企业兼顾营利性和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作为一种企业,它是以营利最大化为目的,但营利性不是其追求的唯一目标,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是推动这一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发展的直接原因。

企业在取得适当营利的同时,始终将提高劳动者的业务素质、互助一定范围的利益群体、满足职工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更高层的需要作为又一重要目标。

六、在劳动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既然是股东又是劳动者,所以其取得收入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工资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二是资本分红,按其入股多少决定;从税后企业利润中取得,同股同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所有制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合作制

沈阳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属全体股东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享受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有关政策。第三条 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依照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民主管理的原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四条 企业职工入股即为企业股东。股东是企业的劳动者、经营者和财产的所有者,与企业俱荣俱损,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第五条 企业股份分为基本股、积累股和期限股。基本股和积累股,除职工退休离厂外,不得中途退股;期限股原则上定为三至四年,不得中途退股。遇特殊情况中途退股的,须由股东大会决定。

凡股东必须入一定数量的基本股和期限股。

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以前的原有资产原则上不入股,效益好的企业可实行全部或部分资产入股,作为集体股。第六条 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集股金额和职工个人入股最高限额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新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需要扩股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第七条 股东退休后要求继续保留股权,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保留股权者继续分享红利,承担亏损责任。股东故去后,将股金一次性结算,退给继承人。第八条 股东经批准中途退股,须待年终结算后兑现。股东自动离厂时必须退股,但只退个人股本金,增值形成的积累股的退还,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第九条 股东有选举董事会成员和厂长(经理)的权利;有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凭股金证领取红利的权利。第十条 股东有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的义务;有承担企业经营亏损责任的义务。第十一条 实行股份合作制,在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股东代表组成的资产核查小组核实的资产,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实行全部资产入股的,按《沈阳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试行规定》及补充规定(沈政发〔1986〕97号、〔1987〕124号)执行。

(二)实行部分资产入股和部分资产有偿使用的,入股资产获得的红利和有偿使用资产收取的占用费,均为原资产增值。

(三)全部资产不入股,以全部资产为基数,从税后留利中,定率提取资产占用费,三至四年不变,基数逐年滚动,作为企业集体积累的增值。

提取资产占用费的比例为有偿使用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至二十,具体比例由企业主管部门确定。对提取占用费有困难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定期暂免提取。第十二条 企业年终盈利,依法交纳所得税并按税后利润扣除顺序列交的有关款项后,属于第十一条(二)、(三)项的,先提占用费,再提百分之二十至四十的公益金,剩余部分为分红基金。

分红基金分为劳动分红和股金分红。劳动分红和股金分红原则上各占一半。第十三条 股金分红以年度计算,基本股可在税前提取不超过银行居民储蓄的最高利率的股息,期限股可在税前提取不超过居民储蓄的同期利率的股息。股息并入红利。分给个人的红利(含股息)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作为股金增值,转入个人积累股,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参与下年分红。第十四条 劳动分红按有关规定分配,余下部分作为股金增值,转入个人积累股,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参与下年分红。第十五条 企业经营亏损时,按股金比例分担。股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冲减集体积累。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确定企业经营目标、经营方针、股份的增减变更;

(二)审定年度计划;

(三)审定财务预决算和分配方案;

(四)选举和聘用、罢免厂长(经理):

(五)选举董事会成员;

(六)制订和修改股份章程。第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成员二至八人,负责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正常工作,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董事会成员不脱产。第十八条 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聘任,每届任期三至四年。厂长(经理)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查和监督。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集体经济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体控股什么意思

集体控股什么意思

集体控股意思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集体控股企业是传统产物,多出现与城乡,国有资产控制的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就是指企业有国有股份,而且在企业所有股东中,国家持有的股份最多。

                                 

资料扩展

国有控股企业,就是指企业有国有股份,而且在企业所有股东中,国家持有的股份最多。国有控股企业有两种,一是绝对控股,即国有股在企业中占51%以上;二是相对控股,国家是企业更大的股东,但所占股份比例并没有达到51%。

集体企业按举办的主体可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 *** 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企业由乡 *** 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

集体企业是历史的产物,现已逐步改制为有限公司形式。

股份制企业是经批准可以发行股票的按公司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集体控股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股东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只规定了,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吸收投资入股,并没有说集体所有制企业必须有股东。职工可以是或不是股东。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六条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吸收投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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