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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协议书?营业执照上加一个股东,需要怎么办理?

时间:2023-06-05 17:00:42 浏览:

营业执照上加一个股东,需要怎么办理?

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提出咨询,他们会履行一次告知义务,给你一张申请材料详单.你按下面的材料准备好就可以了.一般来说,主要是以下内容:

1、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

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

3、原股东会决议(A同意修改章程;B同意股权转让);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名义股东协议书?营业执照上加一个股东,需要怎么办理?

合伙人与股东有什么区别?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合伙人和股东两个词可谓时刻萦绕于耳畔。那么合伙人和股东有哪些区别,商业上所称的权益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都是不是一回事,以下来说一说。

1.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与股东:

(1)依据的法律是不同的:

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据的是《合伙企业法》。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依据的是《公司法》。

(2)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两种,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就是在投入的钱不够偿债的时候,要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所谓连带,就是不管你合伙协议如何约定的,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参与经营管理是不同的:

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一般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直接参与其中或者间接参与)。

(4)其他不同:

如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则不行;

又如体现法律效力的方式,合伙企业是合伙协议,而公司是用公司章程;

再如退出的形式,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而合伙人则是退伙,等等。

2.商业模式中的合伙人与股东:

在我们平时所听到的名词中,还有很多别的合伙人,比如事业合伙人、权益合伙人等等,这些是为了在商业模式中进行管理和激励而创造出来的,与法律所规定的合伙人是有区别的。

在公司中,如果仅仅是通过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而不是章程上所列明的股东,那么仅仅是对协议签署人有法律效力的。登记在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则具有公司法所约定的法律效力。

以上是财会小童观点,欢迎大家评论补充。

签了入股协议有另一个股东怎么办

签了入股协议,有另一个股东不是很正常吧,一个公司有几个或几十个股东是很平常的事。股东是投资者,按股分红。

工商网上没有股东信息,私下签了股权协议约定股权分配,有用吗?

如果协议里边有关于你隐名间接持股的约定,则该对于你的合作伙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外人,因为工商查不到。

如果协议里边没有关于你间接持股的约定,是正常的公司章程或者发起人协议的话,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你向合作伙伴或者公司出资的行为,有可能视为借贷,无法参与分红。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签了入股协议发现还有另一个股东,算诈骗吗?怎么办?

您好,单单这一点,很难判断是否诈骗,因为很难判断对方的主观动机。即使是民事方面的欺诈,如果有证据,也是可以想办法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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