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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违反章程?股东不履行股东会决议怎么办?

时间:2023-05-29 17:00:13 浏览:

股东不履行股东会决议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在表决的时候可以投反对票,决议的结果仍然以最后的投票情况决定。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我们无权剥夺,但是如果最终的投票结果通过了,那么决议内容合理合法且不涉及到他人的,直接由公司董事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去办理相关事宜即可;如果涉及到他人、个人而他又不执行该决议,那么看股东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可以让他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不能强制他同意并且执行。

股东会议决议可以对外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吗?

可以。

撤销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主张法律上一定事由即形成原因之存在,当此种存在为法院所认可时,根据法院判决形成新的法律关系的诉讼。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法院判决确定之前,股东大会决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概括如下:

1、召集程序违法

(1)股东会由无召集权人召集。新公司法第40条、第102条规定了相应的股东会召集程序。

(2)通知的瑕疵。如未向部分股东召集,或通知时间、通知方式不合法,或通知内容不齐全。

2、决议方法违法

(1)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决议;

(2)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东对决议形式了表决权;

(3)股东大会决议未依法形成会议记录。

股东会决议违反章程?股东不履行股东会决议怎么办?

3、违反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去打印吗?

可以。如果是公司现在的章程,那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自行打印即可,若是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后章程打印,可自行前往登记机关的档案管理部门打印,也可登录当地登记机关官网自行打印,网上打印和去现场打印的章程都是一样的,上面会有当地登记机关档案的查询章。

公司决议可撤销制度涉及了哪几个法条?

诉讼主体:《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条规定:“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股东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撤销公司决议,且该股东应当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

法定理由:《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决议可撤销的法定理由是:(1)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2)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3)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起诉时限:《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起诉撤销公司决议的,要受“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的时间限制,超过该期限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管辖法院:公司决议可撤销纠纷属于公司纠纷,管辖同样适用前文《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公司章程日期和股东决议日期如何确定?

公司章程日期和股东决议日期以开会的决议当天来确定,比如说今天开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之类的内容,那么就确定今天日期,而且决议和章程的有效期是30日,如果说超出30天的话,股东决议和章程是要重新修改日期的,这个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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