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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部协议书范本 代持股股东,已签订签订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时间:2023-05-16 11:00:15 浏览:

本文目录

  1. 股权收购方案怎么写?
  2. 代持股股东,已签订签订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3. 股权转让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有效么?
  4. 股权内部转让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还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5. 公司内部股权收购需不需要当事人盖章?

股权收购方案怎么写?

我所接受贵公司委托,为贵公司收购xxx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51%股权提出收购方案。我所律师经过认真阅读,研究贵公司提供的《xxx有限公司章程》(简称《xx公司章程》),仔细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方案。

股东内部协议书范本 代持股股东,已签订签订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一、收购背景

1、xxx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名录及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xxx医院400货币实物20%

刘xx600货币实物30%

许xx600货币实物30%

陈xx60货币实物3%

余xx200货币10%

骆xx140货币7%

2、另有1093.90万元资产由所有者委托新公司代为经营。

3、xxx公司现经营状况良好,刘xx作为股东之一也有意收购xxx公司股权,以达到控股的目的。

二、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xxx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关于转让出资条件的规定与上述《公司法》规定一致。

3、《xxx公司章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三、收购难点分析

刘xx为xxx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及《xxx公司章程》对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新增资本享有优先认缴权,如果与贵公司竞争,参与股权收购,将对贵公司的收购行为造成巨大的障碍,所以如何与其他股东合作,从法律上绕开刘xx造成的障碍或刘xx合作达到贵公司收购的目的成为完成本次收购的关键。

四、收购方案

(一)xxx公司的资产审计

无论采取下述何种收购方案,均需派遣审计组对xxx公司全部资产进行全面、客观的审计,为收购方案的实施,特别是收购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

(二)方案一

1、有以下两种操作方法:

(1)、从全体股东中(刘xx、xxx医院除外)选定一个合作伙伴,与其达成一个合作协议,由其与除刘xx以外的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分散的70%的股权集中收购于其名下。由于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无需通过股东会,只需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再凭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即可,故无法律上的障碍。

代持股股东,已签订签订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有一定风险。

按照法律规定显名股东享有股东权利,隐名股东不是公司股东。所以代持协议必须完备具体。

现实中隐名股东风险比较大,

股权转让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有效么?

您好,如果是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通知,如果是对外转让,需要通知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实践中即使没有通知其他股东,一般法院也会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也有部分法院认定转让协议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判决给其他股东一定时间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那么股权转让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则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法律也没有规定,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未取得股东同意而无效。因此,公司法的规定并非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原、被告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因被告未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自始无效。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股权内部转让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还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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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首先看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是否有规定,若无规定,则股东间内部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无需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的内容:

1、需要签股权转让协议

2、需要公司股东会召开会议进行决议或者唯一股东进行决定

3、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决议中需要有公司其他股东确认并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叙述

4、股权转让协议中需要明确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时间,以及交割日(即股东权利义务转移的日期)

5、如果存在过渡期,股权转让协议要明确过渡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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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股权收购需不需要当事人盖章?

公司内部股权收购需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权转让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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