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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权利义务相同吗)

时间:2023-02-18 13:47:29 浏览:

公司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在义务上,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其期限内缴足出资额。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的话,可以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书面提出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作为公司的小股东有什么权利

一、有限公司的 股东权利 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 公司法 》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 清算 的权利。 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依法行使知情权。在这一点上,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权利行使方式没有差别。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稍有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当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又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这里对中小股东的持股时间有个限制,即需连续持股90日以上。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采用临时购买的方式使其持股份额达到这一比例而作的规定。 3、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行使提案权,以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利。 4、充分利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自己信任的董事。《公司法》第105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5、委托代人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106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 代理 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 授权委托书 ,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6、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除《公司法》141条规定的情形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该种转让因其所持股份为记名或者无记名而有所不同。无记名股票只要在法定交易场所完成交付即可,记名股票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才能发生转让的效力。 7、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自己及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该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不同在有二,一是有权提起 诉讼 请求的股东为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第47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8、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该权利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差别,只不过在分配剩余财产时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 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司,这里主要是根据我国对公司类型的划分,分为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公司内,作为股东能够享受到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自然需要他们实际履行的义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公司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到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中小股东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公司中小股东权利:

1、知情权;

2、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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