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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的简单介绍

时间:2023-02-03 11:50:58 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监事会提议召开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也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下一。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的简单介绍

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主体有三类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

临时股东会会议简称临时股东会议,也称特别股东会议,是指为解决公司所遇到的紧迫问题,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两次定期股东会议之间召开的股东会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监事会提议召开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也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

二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

二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吗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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