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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职权是否可以授权董事会 由谁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

时间:2023-05-24 11:00:18 浏览:

本文目录

  1. 由谁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
  2. 股东大会职权?
  3.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限?
  4.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规定?

由谁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务,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有:

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

2、选举权和罢免权;

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

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否可以授权董事会 由谁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两者的关系,类似于全国人大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规定?

答:股东会没有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利。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会以决议的形式行使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职权,股东会的权力受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限制。董事会的职权来自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非股东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职权划分形成公司的分权制衡,各法定组织之间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才能保障法律设立公司制度的目的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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