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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股东是否可以提起代表诉讼(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转让股份吗?)

时间:2023-05-22 20:00:08 浏览:

本文目录

  1. 企业破产股权能否转让都有哪些规定?
  2. 如果公司欠债申请破产,对股东有什么影响?
  3. 有限责任公司被债权人起诉,可以选择破产吗?
  4. 公司倒闭了,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5. 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转让股份吗?

企业破产股权能否转让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企业破产,股东是否可以提起代表诉讼(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转让股份吗?)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公司欠债申请破产,对股东有什么影响?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若是法人股东破产,其在所投资公司中的股权属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我国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分配。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因此而变更为受让人。

有限责任公司被债权人起诉,可以选择破产吗?

公司只要资不抵债就可以申请破产,不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会以破产财产为限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税务、普通债权……

公司倒闭了,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依法清算;如没有出资到位或抽逃出资,没有公司人格否定的,就需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在办理贷款时有签订担保合同,就承担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责任。

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转让股份吗?

公司欠债,公司股东不会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只在认缴注册资本未足额缴付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连带责任;股东的股份没有被查封,就可以自由转让,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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