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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股东资格三个条件?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只有在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首次股东会议召开条件?
一、第一次股东会议召开要求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会前准备工作
确定会议召集人及其职责
1.会议召集人: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出资最多的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筹备组为会议召集人。
2.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提请的议题。
3.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议题)
(二)、股东会会议议程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1.介绍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成员,董事会、经理层设臵);
2.《公司筹办情况、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3.提请决议《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4.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5.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6.表决通过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7.委托XXX办理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注:
1.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请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会议筹备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将授权委托书于会议召开前1天交会议筹备组。
2.参考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
(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2)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十四冶推荐3名,博盛投资推荐2名。董事长1名,在十四冶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副董事长1名,在博盛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3)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博盛推荐,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两名监事分别由十四冶推荐和目标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担任。
(4)经营管理班子(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可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双方推荐的人选中聘任。目标公司设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
第一次股东会议召开的要求,是由出资最多的股东的来召开的,并且有着相关的权利能够行使。第一次的股东会议,内容需要确定股东会的一些后续事项规定。并且对于监事会等监管都需要确定,这也是后续股东会能够定期进行并维持的方法之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什么程度才可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中,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应当超过全体股东数的半数;设有董事会的公司中,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要
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方可进行表决。例如共有9位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在5
位及5值以上出席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合法表决,或者有的股东、董事不能出
席,提供书面表决意见也视为参加了表决,视为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并无人数规定,应当按照达到持有公司股份50%
以上的要求办理。根据《公司法》第106条、第107条之规定,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法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修改章程等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
公司经营到期后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有效。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到期或者过期,股东会决议依然有效,只有在公司注销后股东会决议才无效。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并不是说你的公司就没有了,公司的主体依然存在,所以股东会决议依然有效。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后,公司可出具股东会决议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经营期限登记。
什么是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并经代表2/3以上的人表决通过?
析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此之外或公司章程明确约定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其他均无需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