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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股权转让所得税怎么交)

时间:2023-03-11 03:08:31 浏览:

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东转让股权 ,转让方是个人,按照20%交纳 个人所得税 ;转让方是公司,应当交纳 企业所得税 、契税、印花税等。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 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交什么税

公司转让股权要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

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股东和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话,这种情况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的,这个交易的金额是非常高的,这个需要按照投资成本和转让的费用,按照20%的比例缴纳。 1、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 个人股权转让 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 所得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 股权溢价转让 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收入 减投资成本减转让费用)乘20%等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2、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 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股东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 需交的税: 一、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 企业股权转让 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二、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三、 企业所得税 。企业 股东转让股权 ,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 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 个人所得税 》(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 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 股权转让 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 上市公司 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东为公司 第二种情况,如果股东是公司,则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1、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契税 、 印花税 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股权投资 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 公积金 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 清算 或转让全资 子公司 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 企业清算 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 分公司 )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 上海 、 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这一问题,其答案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股东为自然人,只有在溢价转让股权的时候才需要缴税,平价转让股权无需缴税;若股东为公司,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

股权转让时,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股权转让时,企业所得税缴纳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公司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个人转让和公司转让。如果公司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股权转让方是公司,需要涉及的相关税费种类很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将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以下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证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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