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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公告(股权转让文件公告)

时间:2023-01-13 16:25:53 浏览: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就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公司股权转让应根据《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应遵循《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的种类: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披露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没有要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转让方需据实向受让方告知公司的现有资产及负债情况。如果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则必然虚增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股权转让公告有效吗

股权转让公告有用,股权转让公告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但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后没有依法进行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 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需要公告吗?

一、 国有投资 1、查阅国有资产投资方面的规定,没有规定国有股东收购股权需要公告,但是需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金额较大的可能需要履行审批手续 2、公司出于对 债权人 负责的角度考虑,可以在报纸上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告。 3、如果因为股权转让发生减资的,则需要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办理减资手续,需要进行公告。 二、 股东转让股权 1、一般不需要公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 股权转让的好处 1、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 要约 ,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 上市公司 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由于中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股权转让需要公告 吗? 一般情形下不需要,但是特殊情况,如因股权转让出现了公司减资或者为了对债权人负责,可以在媒体等地方进行公告,股权转让好处多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而且复杂,对于这方面知识比较薄弱的人,在进行股票转让时一定要慎重或者在专业人士的知道下进行股权转让。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则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和规则。

(1)内部调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遵循自由原则,即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也无需事先通知其他股东。

(2)外部转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并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取得同意;推定其他股东同意该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如果他们不同意,他们将被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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