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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时间:2023-02-01 09:41:56 浏览:

公司股东退出该如何清算

股东退出有几种情况:1、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收购或转让给他人。这种情形不需要清算,而是根据公司资产具体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2、股东决议后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清算报告。

公司退股份怎么清算

公司股东退股清算有以下流程:

1.协商价格是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谈判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份。

2.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这是比较灵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约定由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

4.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

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拓展资料】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

四、请求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股东退股 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股权的具体价值可以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中途退股如何清算?

一、股东中途退股如何 清算 其一,某 股东退股 ,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 工资 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 债务清偿 。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 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三、股东退股的三种情形 (一)、 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退股的事情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的情况做好充分的了解,在有关部门的操作下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遵循有关的规定,尽量不要做出僭越法律的事情,这样自己的利益为何就会有法律上的保障,进而确保自己的权益。

股东退股后如何清算

1、股东退股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清算。

2、股东退股,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的,企业需要做清算,清算流程如下:

3、(1)依法成立清算组;

4、(2)清算组接管公司;

5、(3)清理公司资产;

6、(4)核定公司债务;

7、(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8、(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9、(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10、(8)处理公司财产;

11、(9)清偿债务;

12、(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13、《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4、第184条到第190条规定了清算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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