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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不是百分百?公司注销学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时间:2023-05-23 14:00:48 浏览:

本文目录

  1. 企业简易注销了能执行股东吗?
  2. 有限责任公司好注销吗?
  3. 公司注销学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4. 公司未经小股东同意能注销吗?
  5. 公司法人占股70%,不经过股东可以解散公司吗?

企业简易注销了能执行股东吗?

可以

一般办理注销需要在股东会上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表决权一般就是股东的出资比例,如果现在的两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在三分之二以上,则可以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好注销吗?

比较麻烦

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

1、国税办理注销:

第一趟: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同时联系公司的税务专管员,看他需要什么需要审的材料。

第二趟:税务专员审核通过了你提供的材料,一般就是账目、银行对帐单、购买的发票、纳税记录、申报记录。立马去大厅提交申请表,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电话,让你过20个工作日联系,这是国税清结算部门的电话。

第三趟: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打电话联系国税请结算部门,ok了就过去领四张表格,上面很多会计科目,要会计来填。填好,盖章,到大厅去办理,给你出具两份注销公函。至此国税注销办完。

跑国税的同时,可以跑工商的备案,尤其是有些地方有一站式办公大厅的地方,跑一趟不容易,能多办点事情就多办点。

2、地税注销:

第一趟:带着国税的注销证明,去地税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就是一份注销申请,还有国税注销证明的复印件),同时去找专管员,看看他需要些什么材料,顺便找他问清注销申请的格式。

第二趟:将材料给专管员看,如果通过,立马去大厅办理,对方会开具一份地税注销证明。地税注销办完。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原因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不是百分百?公司注销学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公司注销学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注销,一般来说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

但从实践操作中来看,必须所有股东都签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就需要诉讼,由同意注销的股东起诉不同意注销的股东,然后才能够注销公司,但这个程序相对很繁琐。

1.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2.注销前的准备工作: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发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发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经小股东同意能注销吗?

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的时候,也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此外,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或者通过司法手段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人占股70%,不经过股东可以解散公司吗?

我个人理解你实际的意思是法定代表人,也就是持股70%的大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能否无需征得其它股东同意解散公司,如果是这个意思,我认为是可以解散的。

有关解散条款,主要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显然,根据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也就是说,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你说的情况,大股东持股70%,超过三分之二;所以,大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无需你同意,其自身持有70%的表决权,可以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当然,他需要走一个股东会的流程,不能直接解散;但这个流程某种程度上只是一个过场,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决定了他一定可以通过他想通过的决议。

这里需要说明,公司法允许就部分事项约定不同的表决方式,或者同股不同权;具体说就是,你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解散需要100%通过,或者约定你一股股权有两票,他一股一票,这样你就是6:7,解散时他一个人达不到三分之二从而无法通过。

当然,解散后,将进入清算程序,小股东也不是说就仍人宰割。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你没有约定竞业禁止,导致他还有其他公司做相同业务,这是法律上的失策;如果两个公司有冲突,可以考虑不正当竞争维权,但,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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