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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中外合资公司股东的税怎么交)

时间:2023-01-09 11:08:31 浏览:

听说中意人寿是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股东分别是谁啊?

股东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CNPC)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

中意人寿不但是一家合资保险公司,而且还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简介

2009年,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的申请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复。中意人寿的注册资本金由19亿元增至27亿元,增幅超过42%,中国最大的合资寿险公司。

据了解,随着业务量的快速攀升和法定偿付能力对资本金的要求,短短7年间,中意人寿已完成四次增资。厚实的“家底”为这家成立7年的合资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此次增资后,中意人寿再次成为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外资寿险公司,也是国内外资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唯一一家公司。

2011年12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7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3亿元人民币。

股东的定义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中外合资企业是不是大股东说了算

不是。中外合资公司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大股东说了不算,以董事会为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的的法律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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