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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流程(股东会会议召开流程)

时间:2023-01-11 15:10:49 浏览: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程序是什么

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一、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二、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三、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流程是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对股东进行通知、修正会议议题、印发会议资料以及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等。股东大会分为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定期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参考法条《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的监事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 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 不设董事会 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 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 董事会成员 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程序

一、正面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详情分析: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三、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股:

1、股权转让;

2、特殊情形下的异议回购权;

3、减少注册资本;

4、公司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深度解析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工作流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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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准、才能愉快执行,不论是实体门店还是企业开会,也都有相应的标准流程。我们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工作流程指引分为七步:

1.提议召开

2.会议召集

3.会议通知

4.材料准备

5.会场布置

6.会议流程

7.会后工作

01 提议召开

以下主体可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 开临时会议。

需要注意以下5点:

1.董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无需通过董事会,只需要三分之一以上席位的董事提起即可,若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多人的,则由该多名 董事联名提起

2.小股东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才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

① 10%以上表决权

② 占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席位

③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席位(监事会须先通过决议形式决定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在不设监事会的公司担任公司监事

3.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的主体应以书面形式先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议

4.(保护小股东及非董事或监事的大股东) 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的主体应注意留存书面提议文件。

5. 执行董事可不经提议,直接召集

02 会议召集

召集的三种方式:

①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收到提议后开 始召集并准备向全体股东发送会议通知。

②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 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

③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监事会或监事召集会议以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为前提;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召集 会议以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并且监事会或者监事也不召集为前提。

2.(保护小股东及非董事或监事的大股东)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职责,以及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在实

务中均不好证明,因此应注意收集和留存相关证据。与此同时,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不能履行”、“不履行”、“不召集”的具体

情形,如章程约定“XX会在收到适格主体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的书面提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召集和通知义务的,视为XX会不履行召 集股东会会议职责。”

3. 若每个股东代表的表决权均低于十分之一而需要多个股东共同召集,则在召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需要署名的文件(如书面提议的文件 、会议通知等),都应当由全体召集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03 会议通知

召集人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意以下十点:

1.应先确定会议日期,再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2.可通过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约定的方式变更通知期限。

3.在召集人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情况下,因董事会和监事会并非自然人或法人主体,因此,在会议召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上,均应当

署名“XX公司董事会”或“XX公司监事会”并加公司公章,若无法加盖公章,则应将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决议或监事会决议附

于通知之后,以表明通知主体为董事会或监事会,而不应直接以公司名义发送会议通知。

4.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以及会议议题。

5.会议通知发出后,若部分股东希望修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或召集人自己考虑不周想要修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则召集人应当重新 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6.法律未明确会议通知的内容是否包含会议议题,为避免纠纷,建议在通知中加入会议议题。

7.法律规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或经全体股东另行约定可修改会议通知时间,但不得借此让股东客观上无法参加股东会会议,否则有可能 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8.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尽量使用书面邮寄的通知形式,并保留信件签收回执;若用短信、微信通知,则应保存

通知信息;若通过邮件送达, 则需证明该邮箱地址为对方常用地址,比如对方若经常使用该邮箱与我方沟通工作事宜,且在往来内容中

有显示其名称,一般可认定该邮箱为送达邮箱;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则需保存通话录音。若因以上通知方式而涉及诉讼,则短信和微

信、邮箱、电话录音均需进行公证。

9.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均没有特殊约定,而又无法联系上对方,或对方有意回避通知时,可采取登报的形式公告送达,但法律对公告

送达适用的前提有明确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因此,应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或者在确有证据证明对方下落不

明的情况下,才登报公告。

10.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提前对通知和送达的方式进行约定,可避免送达瑕疵。约定内容应包括:通知的方式、视为送达的情形和 时间、收件人及送达地址等。若对方为公司,应指派一名联络人,并列明联系方。

04 材料准备

会议召开前两天 ,召集人提前准备以下会议材料:

会议须知(参会股东人手一份)

议程安排(参会股东人手一份)

参会股东签到表

其他参会人员签到表

表决票(参会股东人手一份)

股东会决议

会议记录

05 会场布置

会议召开前1天, 根据会议需要提前布置会场。

06 会议流程

在会议当天, 会议按照如下流程进行:

股东签到

主持人宣布到会情况

会议议案宣读

参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 在表决票上签字确认

统计表决结果并制作投票统计表

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签署会议决议

整理会议记录并交参会股东签字

会议主持:

①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的,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②不设董事会的,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③监事会或监事召集的,由监事会或监事主持。

④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召集的,由其自行主持。

议案表决:

1.股东会由股东进行表决

①股东应按照其自由意志进行表决,为避免出现股东在表决时受到他人控制或胁迫,可通过公司章程的特殊约定,控制参会人员仅 限股东及必要参会人员

②股东可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因股东会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不得委托股东之外的人参

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为公司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参会人员应为该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企业合伙人或员工,股东委派其员工参会的,应提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2.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①公司法仅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形式表决权,未明确出资比例是认缴比例还是实缴比例,应通过公司章程对此予以明确。

②表决方式应通过书面形式,避免举手表决;根据议题的敏感程度,可结合记名表决与不记名表决;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一个议案表 决一次或全体议案一次性表决。

③可在公司章程中设计具体的计票规则,特别是计票人与唱票人的选任规则(特别是在无记名投票时),制作表决票和投票计票 表格,计票完成后股东在计票表格上签字确认并留档。

④股东会不讨论“怎么做”,而讨论“做还是不做。”

会议决议:

对于特别事项之外的事项须经多少表决权支持通过,公司章程应对此予以明确,例如约定为“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过 ”或“应经出席会议并未放弃投票权利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会议记录:

①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提示:实践中可能出现会议结束后股东愤然离场而不签字的情况,但这并不会因此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但为证明股东有参加 会议,应置备出席股东签到表,在会议开始前请参会股东签字进场

②会议记录上应记载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通知时间、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名称等内容

07 会后工作

会议最后,当天将整套会议资料整理存档

例外: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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