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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免责声明(挂名股东免责声明)

时间:2023-01-14 15:59:19 浏览:

挂牌股东免责协议合法吗

当事人对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挂名公司产生纠纷,挂名的公司资不抵债时,要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挂名股东可以找实际出资人进行追偿。所以呢,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是否是有效

1、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只对内有效。对外是没有具 有法律效力 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 代持股协议 来证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 实际出资人 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 公司变更股东 、签发 出资证明书 、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挂名股东怎样才能不承担责任

挂名股东能不承担责任的方式如下: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签署免责协议,避免承担责任。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挂名股东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应按照其名义上出资份额承担责任,事后向实际出资人追要赔偿。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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