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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表决权(公司股东表决权有哪些)

时间:2023-01-17 09:54:05 浏览: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合法

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为任意性规定,不产生强制性的效力,股东之间可以通过章程的约定排出其适用。因此,公司对出资未达比例的股东不得享有股东权的规定是合法的。股东表决权是一种重要的股东权利,是股东表达其意志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公司组织形式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我国公司法对这两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保护力度不尽相同。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一股一权,公司章程不得做除外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人身信任关系往往是其成立的基本前提;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自治规则,是股东或发起人依据其自由意志拟定的,是多方意志统一的将诶过,公司章程可对法律准许或未加禁止的内容进行约定。法律依据可参照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的成立讲究的是一个团队的合作共赢目标,股东作为公司 合伙人 的发言代表,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起着重大作用,这就涉及到股东的表决权,而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对于很多人来讲是不清楚的。其实在 公司法 中,股东的表决权在一定程度上与投资比例有关联,并且股东的表决权按股份划分,对于一些决议,是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的。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 的法律规定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所以,每一股的资本额都是相等的,其权利也一律平等。为方便计算,公司 法规 定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一、出资比例 鉴于中国现行的公司法允许投资人分期缴纳出资,如果协议约定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在时间上便会出现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与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出资比例便有“认缴出资比例”和“实缴出资比例”之分。 如果不明确出资比例的含义,将会使各股东对表决权、分红权、新增出资的优先认缴出现认知上的障碍,进而引发矛盾。 中国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司法判例,第43条所述的“出资比例”如果章程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认缴出资比例”,如果由此可见,对于股东分红和认缴新增出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的认缴新增出资,对于股东的表决权,有章程约定该出资比例为实缴出资比例,则约定优先。总之,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表决权 表决权是指为了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全通过股东会而行使的投票权,也称为股东的共益权,表决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和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会的方案作出一定表示的权利,股东通过表决权实现其 股东权利 ,支配公司、监督管理层和实现自身权益的目的。 关于表决权,中国公司法既规定了比例决,也包括人数决(一人一票权)。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后面的但书指的就是人数决,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决议可以由股东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即一人一票。 综上,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法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公司章程未约定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里的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当然,如果公司章程对出资比例约定为“已缴出资”的比例的话,那么优先适用。 三、公司法第44条规定的表决权包括比例决和人数决 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人认为,该款所称表决权,仅指比例决。该种理解不全面。 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股东表决权行使方法既包括了比例决,也包括了人数决。公司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与第43条规定相—致,因此该款不仅指比例决,还应包括章程约定的人数决。 四、违反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决议无效 公司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该款规定表明,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采取公司自治原则,即公司有权在章程中规定不同的表决权数比例,如哪些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哪些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等等。但应注意,该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减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款属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约定必须以不违反该款规定为前提,否则,约定无效。 通过上述对于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的详细讨论和解析,公司股东表决权主要的形式还是股东对于某项决议的投票,在股东大会上,参会的股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判断,来决定自己是否投这一赞成票。所有的股东投票以及议事方式,都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股东表决权怎么计算?

股东表决权的具体计算如下:股东大会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是指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表决时,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来计算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为一个表决权,而不是按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来计算表决权的。这项规则所体现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就是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时,能享有多少表决权取决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多少,而股份的多少则取决于投入公司的资东多少。至于具体到股份,它们都是被划分成等额的,每一股的权利是相同的,即同股同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哪些情形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权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 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 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 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且不可进行自由约定。

1、持有公司1/10 股权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持有1/10 股权且连续持有90 日以上即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3、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持有1/10 股权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 2/3 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都适用的规定

1、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

2、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让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表决权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4、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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