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公司有一份委托代理人材料,但一股东没有签名别人代签了违法吗,谢谢。
如果有一个股东没有签字的话。别人代签是绝对不可以的,这种违法的,因为它并不能代表股东的权利。这一点应该明白。
全程电子化法人股东为什么找不到待签名?
全程电子化签名是需要法人和股东亲自签名,所以没有人会代签名。
如果是真正的实行,必须有他们本人签名才能有效。无论是电子签名还是现场签名,都必须要亲自签,不应当找别人代签。这要靠公司内部裁定,需要的时候有必要签名,不需要的时候也可以不签名。
注册公司时,提供给工商局的材料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的,由他人代签,是否违法?
注册公司时相关资料可以由指定的代签人进行代签,但是需要出具委托证明,没有委托证明签字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六十九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实收资本;
(六)公司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营业期限;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