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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执行股东决议的救济途径
1、或者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违约责任问题;最后,如果他不执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的决定,且出让方已实际交付股权(如已支付转让款、已办理公司财务/管理等项交接)后,可认为股权转让已实际履行。
3、法律分析:股东未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起诉: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股东作为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4、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补充清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如下: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 直接诉讼 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一共规定了提起这种诉讼的5种情况: 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
法律主观: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采取下列办法去救济:股东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且侵权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起诉;董事会拒绝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法律主观: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 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 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 对有瑕疵 股东会决议 的诉讼制度; 股东申请法院质疑公司是否存在之权利; 股东派生诉讼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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