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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东救助(小股东权利救济)

时间:2023-12-24 14:06: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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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执行股东决议的救济途径

1、或者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违约责任问题;最后,如果他不执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的决定,且出让方已实际交付股权(如已支付转让款、已办理公司财务/管理等项交接)后,可认为股权转让已实际履行。

3、法律分析:股东未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起诉: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股东作为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4、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什么是股东救助(小股东权利救济)

公司股东补充清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如下: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股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

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 直接诉讼 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一共规定了提起这种诉讼的5种情况: 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

法律主观: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采取下列办法去救济:股东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且侵权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起诉;董事会拒绝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法律主观: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 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 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 对有瑕疵 股东会决议 的诉讼制度; 股东申请法院质疑公司是否存在之权利; 股东派生诉讼 制度。

关于本次什么是股东救助和小股东权利救济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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