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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义务是什么每日一题(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时间:2023-05-09 20:00:28 浏览:

本文目录

  1. 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2. 股东成分有几种?
  3. 公司章程可以增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吗?
  4. 普通股股东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5. 未出资股东能否要求其它股东出资?

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股东应出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包括决策、分红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股东成分有几种?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公司章程可以增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吗?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在公司法中都一一列明。公司章程中,需要约定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框架内,约定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但公司章程不可以擅自增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公司章程,不可以增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股股东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股东义务是什么每日一题(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普通股在权利义务方面的特点:

①普通股股东对公司有经营管理权。

②普通股股利分配在优先股分红之后进行,股利多少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

③公司解散破产时,普通股股东的剩余财产求偿权位于公司各种债务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

④在公司增发新股时,有认股优先权,可以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

未出资股东能否要求其它股东出资?

未出资股东能要求其它股东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虽然其未履行出资义务,但是有权要求其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虽然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其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股东,具有股东资格。所以能要求其他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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