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阿里巴巴股东 / 正文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变更流程(有限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流程)

时间:2023-01-15 13:08:15 浏览:

企业股东怎么变更?

企业股东变更,首先要把原来股东名下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然后去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税务登记证和企业代码证、公司的基本账户也要做相应的变更。带上原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身份证、原法人名章、所有股东名章及身份证、公司公章。下面华财会计就为大家做个具体介绍

股东变更具体流程: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首先来为大家介绍下 合伙企业 和 股权转让 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 合伙协议 ,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之路,在创业的过程中,合伙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因为其在所得税方面是税收透明体而被广大投资者广泛采用。股权转让不是很麻烦,主要步骤要有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变更股东名册、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这里不会有什么费用。 下面来为大家介绍 股权变更 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一、 股权变更流程 1、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 2、变更 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 债权债务 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上面为大家介绍了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概念和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需要进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股东需要准备股权变更所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相关的法律 法规 ,按流程进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即可。

公司怎么变更股东

具体流程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由于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扩展资料

公司股东股权变更流程:

一、一般情况

(1)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

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2)先减资,再做股权转让

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

二、特殊情况

(1)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述三种特殊的情况。而对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三、解散

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这里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殊情况,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股东会变更决议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百度百科-公司法

有限公司如何变更股东

一、正文回答

如果要将股东进行变更的话,首先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商局窗口进行相关申请,然后通过审查之后开具相关的受理通知书,然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相关的登记和通知。确定好之后即可进行审核通过并跟股东。

二、分析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什么是股东?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合伙企业等形式。

如何变更公司股东

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扩展资料:

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

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

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

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增加变更股东以及持股比例怎么操作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增加变更股东以及持股比例操作:

1、首先要有申请书;

2、合伙企业顾名思义就是要具有至少两个以上的股东,并且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3、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首先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此公司相关的注销都办理完成以后,需要合伙企业的两个人提交相关的材料申请注册合伙企业。

其中合伙企业必须要准备以下资料才可变更: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合伙企业的公司章程;

3、各位股东的出资情况证明材料;

4、提供固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猜你喜欢:
热门文章
随机文章列表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