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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的词条

时间:2022-12-29 11:33:44 浏览: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     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这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召集流程

      一、股东大会通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三、具体流程

      1、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在受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时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的,应该说明理由并公告。

      2、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该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的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前述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前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对于监事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规定

股东大会形式上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年会每年按时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公司法》规定了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条件

条件是: 首先,必须购买这个公司的股票,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最少购买数量是一百股; 其次,在 上市公司 公布召开股东大会之后,需要关注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 日,在股权登记日的当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拥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 最后,根据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通知,通过邮件和电话进行报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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