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股东大会 / 正文

最简单的股东协议书图片(“对赌协议”,到底是什么?)

时间:2023-05-15 14:00:01 浏览:

本文目录

  1. 业务能力最强的股东开私单怎么办?
  2. 什么是控股股东?
  3. 风投投10%股权,原来的股东如何分配?
  4. 公司经营需增资,但股东不愿出资,怎么办?
  5. “对赌协议”,到底是什么?

业务能力最强的股东开私单怎么办?

这是股东离心的征兆,原因很多,如想赚更多,认为自己能力强应该多得,为单干做准备,认为其他股东的分工没做好或者不重要。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制定合理的激励制度,如制定销售指标,达成到什么标准奖励个人,增加其荣誉感,体现其价值感。

同时重新确定分工并明确不同分工只是岗位不同,都是为了达成目标的一份子,都很重要,同时加强和培养员工的业务能力,不能让股东的业务量成为威胁。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实之处恳请斧正,如对您有些许启发、帮助或共鸣,还请点赞和关注予以支持,谢谢!

什么是控股股东?

即一个股东持有一家企业50%以上股权,可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叫控股股东,控股又可分为普通控股和绝对控股,普通控股是持有企业股权50%以上一67%以下,绝对控股是指持有股权67%以上企业股权,可以单独决定公司所有重大事项。

还可分为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直接控股即个人执股50%以上,间接控股即和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现间接控股50%以上。

风投投10%股权,原来的股东如何分配?

风投进入有两种方式,增资扩股(新股)和老股转让(原股东给风投转让股份)在风投进来之前,公司的股权架构必须是合理的,何为合理的?

1、公司有一个大股东,这个大股东也是公司的创始人,而且是主导的创始人,一般占股70%左右。

2、另外还有联合创始人,合计股份30%左右。

3、有期权池,用于对未来核心员工和骨干的股权激励,15%左右。

第一步股权架构

创始股东持股70%,创始团队持股30%

第二步建立期权池

创始人持股降为59.5%,合伙团队持股25.5%,期权持股15%

第三步引进风投,风投持股10%,进行增资扩股,原股东持股同比稀释

投资机构投资公司的时候,增资扩股是最常用的方法,老股转让少用,机构投资是投给公司用于发展公司的,不是给到股东个人套现的,只有极少数情况下会用老股转让的方式。增资扩股是常用的方法,以上的具体股权比例的数字仅仅作为参考,每家企业的情况不一样,都可以上下浮动,只要保证原则不变,有一个主要的创始人,是项目的发起人,也是领导人,出钱又出力的,合伙创业,初期总会有两个联合创始人加入做事情;

另一个期权池,股权是用来融资、融人的,股份和钱总有一个要给够。

有了以上三个架构后,风投才会投资企业,一家股权分配不合理的企业,风投是望而却步的。因为太多的例子说明不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创业分裂的导火索。

主做股权设计、并购,业余股民,爱好搏击更多好文欢迎点赞和关注

公司经营需增资,但股东不愿出资,怎么办?

最简单的股东协议书图片(“对赌协议”,到底是什么?)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实务中可能出现,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赌协议”,到底是什么?

对赌协议是从国外引进来的一种概念,如果按照直译的意思应该是“估值调整机制”。最早也不知道是怎么就翻译成对赌协议,可能因为这个名字太过形象,所以就一直沿用至今。

因为在企业收购的时候,未来总是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那么作为投资人总是希望未来的风险越低越好,不能现在听到创始人说的天花乱坠就傻乎乎的投钱进去,未来怎么样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投资人就希望有一些切实的措施能够在未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就算不能够完全的保障,也至少可以减少一些风险。

举个例子,假如我现在是一个投资人,有一个做乳制品的企业希望我能够给他们投资,他们的创始人做了精美的PPT,并且把企业未来的前景描绘成一条金光大道。我说那可以,既然你们企业的前景这么好,那么我可以投资,但是你们必须在未来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不能低于50%,不然你就得把你们的股份低价转让给我,不然我可不敢投资。他们说OK,5年之后这家乳制品企业的利润增幅高达90%。于是皆大欢喜。这家乳制品企业的名字叫做蒙牛。

这时候又有一家连锁餐饮企业找我要投资,这家餐饮企业历史上非常厉害,连续8年盈利有一年的销售额达到了10亿。然后它的创始人就跟我许诺,说我马上就得上市了,你现在投资我那就是原始股,上市那得翻多少倍!!我一看可以呀,如果真能上市那这笔生意绝对划算,我出两个亿换你们10%的股权,但是我得跟你们说好,如果是约定时间内上不了市,你们必须得按照约定的价格把这个股票再买回去。这家餐饮企业拍着胸脯说没问题。结果一晃几年约定的时间就到了,这家连锁餐饮企业仍然没有上市,甚至是上市的希望都没有,而且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生意也是一落千丈,于是他们必须要按照当初的约定把我当时花钱买的股票再买回去。结果又没有那么多钱,最后只能变卖手上剩余的股份还债,最终失去了企业的控股权。这家企业叫俏江南。

猜你喜欢:
热门文章
随机文章列表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