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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出具书面申请(公司股东书面决定)

时间:2022-12-30 13:07:39 浏览:

股东投资企业应给股东出什么证明?内容有那些?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

贵股东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公司

****年 *月 ** 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

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

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

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

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

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

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

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

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

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

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

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

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

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

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

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

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

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

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

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

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

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

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

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

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

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

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

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

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

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

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

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

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

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

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

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

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

度。

出资证明书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写证明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出资证明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资证明书范本1

(有限合伙):由、、、出资共同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对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确认如下:

1、合伙人:。认缴出资万元,占合伙企业

总出资额的。实缴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

2、合伙人:。认缴出资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实缴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

3、合伙人:。认缴出资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实缴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出资证明书范本2

一、公司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省××市××区××街××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 (元)

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年××月××日

(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范本3

XXXXX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出资证明书范本4

公司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capital contribution certificate)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要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我国自20xx年实施《公司法》以来,《公司法》曾经进行三次修改,有关出资证明书的规定条款却始终没变,这充分反映其在《公司法》中的作用和地位。

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2.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未向已经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说违法,起码也是有法不依,没按法规办事。

作用

1、出资证明书是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产生法律效力。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能够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以便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能够确定股东权的大小,以便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载明核发日期,能够确定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起始时间。尤其,公司出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牵涉到股东出资额变动,股东自身发生股权部分转让、赠与、继承人继承等事项时,在股东本人不能亲临现场履行签字手续时,出资证明书的凭证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2、有助于保持公司的和谐稳定。从近年公司内部发生的一些纠纷案例看,有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股权酿成的矛盾,并由此造成公司解体。如果公司成立时依法向股东签发正规的出资证明书,作为一种制约手段,股权变更时必须由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方可转让,擅自变更股东股权的行为就会无隙可乘、有所顾忌。从这个角度理解,出资证明书又可以对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保持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新型企业制度,这是时代的脉搏,经济发展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实施十多年来,

代表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企业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最能体现代表现代企业制度内容的出资证明书却被忽视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既需要形式上的发展,更需要内容的全面落实,因此,对签发出资证明书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增强自觉性,以进一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注意事项

公司要把签发出资证明书作为一项法定的程序性工作,在成立后必须遵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已经交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签发出资证明书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建立完善签发制度。公司章程要增加相应的条款,规定出资证明书的签发时间,编号排续,出现什么情况需要变更,变更股权必须持出资证明书,退出股东会必须收缴,公司解散时全体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上缴公司注销,丢失损坏时如何补(换)发,没有盖章和涂改无效等内容。同时,与出资证明书相对应公司要确实置备股东名册。建立出资证明书签发台帐,股东要在台帐上亲自签名,履行领取手续。

2、把握几个时机。一是首次签发。公司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形式,被吸纳成为公司新股东的出资人,在缴纳出资后应即时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二是变更记载事项。在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出资额增减、赠与、部分股权转让、继承人继承等事项发生,涉及出资证明书记载事项时,股东(或继承人)要出具出资证明书,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应变更相关股东出资证明书记载事项的内容。三是收缴注销。在股东股权全部转让等退出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解散的事项发生时,公司要及时收缴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进行注销处理。

3、记载事项要准确完整。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要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载明公司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内容要准确完整,与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决议、协议、章程等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一致,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出资证明书范本5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载明股东的权益,有限公司出资证明书。按照《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于公司成立后才能进行。

出资证明书是代表股东权益的书面凭证。而股东的存在是以公司成立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公司不存在,也就没有公司股东的存在。而股东的存在需要存在的证明,该证明即为“出资证明书”。如果允许公司成立以前就允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从法理上讲不通。或者如果签发也不能称其为“出资证明书”。同时,如果允许公司成立前签发,也有可能造成公司管理上的混乱,容易造成诈骗行为的出现,给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出资证明书所载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出资证明书《有限公司出资证明书》。所以,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会给股东行使股东权造成一定的困难。

(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便可清楚其出资额所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便于掌握其在公司权益分配中所应享有的份额。以便于行使自己的股东权。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无记名股票则无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出资证明书则必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出资证明书之上。出资证明书主要作用就在于表明股东权的大小,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是一种资合和人合相结合的公司,但是,更重于人的因素,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出资证明书上没有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困难,不利于保护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因而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则为出资证明书的最主要的内容。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事实,从出资证明书的核发之日起股东便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第三,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没有加盖公司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不受法律的保护。《公司法》之所以规定,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一方面表明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了出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旦被侵犯即受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证明公司收到了股东所缴纳的财产,这就要求公司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保证公司的股东的权益。因此,公司必须于公司成立后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如果事前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资证明书范本6

编号:_________股份:_________

普通股

股权证所代表的股份没有按联邦或州证券法登记或取得资格。购股目的仅为投资,而不为交易,如未按法律规定登记或取得资格,或法律顾问未使公司相信不必取得此种登记或资格,此股权证便不得用作买卖、转让或抵押。

兹证明______是上述公司______缴清股款和不加缴股份的所有人,股权转让只能由该股东亲自或由其合法授权代理人办理,出示正式背书的股权证,然后更改公司登记。

本股权证经公司正式授权的官员签字并加盖公司的印鉴,特此为证。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公司总经理签字) (财务总管签字)

出资证明书范本7

一、公司全称:

二、营业场所:

三、公司成立日期:

四、公司股东:_ (身份证号: )于年月 日起以方式向本公司出资 万元( 万元整)。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公司营业场所()的股份。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证明书范本8

出资证明书范本

出资证明书范本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

〖评析〗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 于 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名称:

股东出资额:

股东出资方式:

出资日期:

公司盖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文本名称

股东出资证明书 受控状态 编 号 编 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2.本出资证明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有效。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

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 于 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证明书范本9

证明书编号:

一、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省××市××区×街××号。

三、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范本10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省××市××区××街××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 (元)

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 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所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年××月××日

(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范本11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

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编号:

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范本12

一、房屋出资证明书

1、我们需要认真严谨地写房产出资证明才可以避免出现纠纷。其实,只要是将上面的内容写清楚就可以了,也不必刻意写。只要能够清楚地将出资方、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时间按照实际情况详细列明即可。

2、房产出资证明包括以下内容:出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出生xx年x月x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内容。各出资方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还是银行转账。在此提醒一下,尽量避免用现金支付,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也尽量将房款直接汇至开发商账户,不要汇至对方账户。

二、买房出资证明有哪些

根据购房条件的要求,购房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因此,在收集买房出资证明时,需要按照出资方式进行收集。如,采用现金的发票、收款收据;采用支票的付款的收收据;采用银行转账的账单等等。具体的买房出资证明有:付款发票、收款收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取款(转账)证明等。

三、父母出资购房证明

甲方:父母

乙方:甲方儿子

丙方:乙方配偶

为明确三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承担及其他财产权益,三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资x元整(贰拾万元整)首付款购买座落于房子,落房于乙方名下。乙方贷款付余款。

2、乙方和丙方承认乙方名下的上述房产系甲方出资购买,登记在乙方名下,实际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丙方)的赠与,乙方和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不对上述房产主张所有权或要求分割。

3、上述房产有贷款尚未还清的,由乙、丙方负责按时清偿,甲方不负责清偿贷款。

4、甲方享有上述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所有权,甲方享有房子50%的股权,乙、丙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5、在必要时,乙方和丙方均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但不得以此作为主张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凭借。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xx年x月x日

乙方:身份证号:xx年x月x日

丙方:身份证号:xx年x月x日

出资证明书范本13

股东出资证明书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

蒋正鹏:

贵股东

已经依法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如期履行了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作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特此证明

鹏达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证明书范本14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

您已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股东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 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出资日期:_____________ _ ____ 验资证明编号以及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处需填写一下任意一项信息:①验资报告编号及出具该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②银行询证函号码及出局该询证函的银行名称;③银行验资帐号及该银行名称)

以上出资金额经全体股东确认无误,且已实际到位。

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制发

核发日期: 20xx年 11月 30 日

(股东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发并盖章,无盖章或私自涂改无效)

出资证明书范本15

(正本)

(副本)

编号: 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

公司成立日期: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

出资日期:_________

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

核发日期:_________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编号: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

公司成立日期: 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

出资日期:_________

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核发日期:_________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 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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