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法人所在的公司全体股东签名?
法人独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需要法人所在公司全体股东签名。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股东中同意该决议的股东签字,同意人数超过持表决权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就可以认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
法人独资企业可以出股东会决议吗?还是只能出董事会决议?
一、法人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作为唯一股东,可以作出股东决定或决议,由唯一的股东盖章生效,可以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因此,如果设董事会,可以作出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产生。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公司法的一般任命程序。
二、股东资格以乙方受让股权或依法对公司出资作为取得的基本条件,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其决议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单纯的董事会决议不能证明股东资格。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书怎么写?
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书范本:
[ ]有限公司2009年第[ ]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9年 月 日
地点:[ ]
参会股东:
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决定注销本公司,并自即日起由***、***组成清算组,同时指定***为清算组负责人,待清算后报股东会确认。
全体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本公司盖章:
2009年 月 日
拓展资料:
股东会决议书格式参考(附范本)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涵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参考资料:
股东会决议-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