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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股10的股东权利(占股20的股东权利)

时间:2022-12-26 07:15:52 浏览: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的权利

股东占公司10%拥有的权利:

1、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并且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十大股东 十大流通股东 有什么权利

十大股东有些股份不能流通,十大流通股东占总股数之比未必持有很多,即使开会跟散户一样行使相同权利。

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中一个特有的概念,指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资人。

根据流通股东投资资金量的大小,通常将投资人分为"散户"、"中户"、"大户"、"机构投资者"。

由于2006年以前,只有流通股能够在股市中流通,因此这四类流通股东成为了中国股市早期运作的主要群体。

股东占股多少有话语权

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股东持有50%以上的股权就拥有控制该公司的权利,具有很大的话语权,但并不是所有的话语权。例如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持股比例10%以上,就有一票否决权,那有50%以上,也不是说干什么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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