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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吗)

时间:2023-01-30 10:32:19 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1、《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规定主要有:

2、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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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并且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按照新《 证券法 》和新《 公司法 》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哪些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 公司债务 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 公司设立 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公司法》对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做出了明确回答。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应该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其中一半的发起人的住址应该在我国境内。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二百人以上的,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

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 2、《 公司法 》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 公司设立 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股民持有某公司股票,不论多少,自然也是该公司的股东,只是一般散户持有股票量比较少,话语权可以忽略不计。 股东是指对股份 公司债务 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 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根据国家公司法的规定表示,持有公司股票的不论多少都应该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是没有限制的,设有限制的是公司的发起人,人数限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且至少要有半数以上发起人是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

股份制公司股东人数有什么限制?

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具备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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