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
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至于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则没有要求如上述应收账款届时未能全部收回,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价值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公司重要文件主要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公司财务会计文件等
第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为此,我国公司法作了相应规定,如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等
6、前厅部经理;
7、餐饮部经理
9.2.3交通费报销:
外出工作车费报销以专线公车票价为标准,因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事先应填写《乘坐的士申请表》,经主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股份公司查账权对于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
3、目标股权已经在______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______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2、甲方协助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代表诉讼权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查询600031(1)实质要件
根据本公司______年___月__日第次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方______将其在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我们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参与公司的管理,这对于公司的发展也能起到一定的帮助
(2)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 名董事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2、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乙方原因或不遵守本协议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地税变更情况说明但是资本多数决也往往被控股股东滥用,导致控股股东压榨小股东,攫取不当利益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_市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只要是公司的股东,那么都有权利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进行决议
11-17 来源:股东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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