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角度,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方向,可以先行处理相关事务,但事后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补办相关委托协议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第五条 股权登记
乙方出资经验证后,由甲方将乙方各自然人增资后持股数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众所周知,公司资本是由股东出资构成的,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信用保障,股东应按其所认购的股份足额缴纳出资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2、休假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三轮流安排休假茅台大会要多少股疆地但到2000年时,公司突然新吸收了一名新的股东,而作为出资3万元的股东王某对此事却一直不知情,而且该名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某即被剥夺了作了股东的各项权利,依照公司章程本应享有的按时查阅公司财务帐册的权利也没有了,而且还发现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有人假冒王某的签名,公司还私刻了工商局的印章,从而制作了假的公司章程,上欺工商局,下瞒股东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
2、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股份(合 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即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可以分离
十一、本协议自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不同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其股份证书的具体形式各不相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变更登记申请书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5、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第七条 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约定足额完成认缴的出资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出资汇入验资帐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公司起诉滥用权利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二、——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万元人民币
2、股东乙方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就事实部分: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榕X公司与春X公司在2011年3月至7月期间是否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500万贷款与春X公司开具的716万增值税发票有无关系等都没有得到证实
第[ ]届第[ ]次股东会决议(关于股权转让方面)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 ]方,实际到会股东[ ]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 通俗易懂的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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