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抗证据
甲方:
住址: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因此,只能按照事先预估的毛利率去倒算成本
2、合作协议期满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一、事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以乙方名义向丙方投资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向乙方汇款______万元用于丙方,自此乙方成为丙方名义上的股东,并代甲方持有丙方______%的股份但到2000年时,公司突然新吸收了一名新的股东,而作为出资3万元的股东王某对此事却一直不知情,而且该名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某即被剥夺了作了股东的各项权利,依照公司章程本应享有的按时查阅公司财务帐册的权利也没有了,而且还发现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有人假冒王某的签名,公司还私刻了工商局的印章,从而制作了假的公司章程,上欺工商局,下瞒股东
四、个人档案
1、所有职工在应聘前及时提交有关简历、学历证明等在此情况下,公司的股东林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为智能卡公司请求利益保护,符合法律规定
4.股权受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4.1乙方和丙方保证履行公司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三方合作经营满____年的,如发生亏损,一方不愿追加出资继续经营的,经协商可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进行清算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茅台历史最高价1、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提起派生诉讼
(3)公司每年提取的折旧费的_________%如何赔偿成了这类案件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如何算交易费用4、股东知情权诉讼
第九条:免责补偿及违约赔偿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本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过错方同意向受到损失的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本协议他方自己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大家需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单位犯罪的认定,特别是在进行了股权转让之后,就是很重要的一点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引 言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之间转让股权的账务处理有观点认为,受让股东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律师点评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抽逃出资的表现是: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且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数额
第四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企业分配利润交税2、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甲方(原公司股东):
1、A:
住所:
法定代表人:
2、B: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新股东):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公司住所地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为公司原股东,其中A 持有公司 %的股份,B 持有公司 %的股份6、总的来说,前十大股东的持股越少,显示该股没有主力、没有机构,走势会弱很多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
10-07 来源:股东之家
11-17 来源:股东之家
12-27 来源:股东之家
01-28 来源:股东之家
02-02 来源:股东之家
11-01 来源:股东之家
11-03 来源:股东之家
01-30 来源:股东之家
12-03 来源:股东之家
02-03 来源:股东之家